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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事迹
日期:2008-7-29 12:00:24 字号:【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是由黑龙江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泽林和黑龙江省司法厅辞去公职的资深律师刘庆新、王彧及优秀律师王文生、王君、马雷等人创办的大型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一、加强常规服务、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省目前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办公环境最优、专业化程度最高的现代化律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兼并、收购、股权转让、破产和清算、银行、债权资产处置、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刑事、医疗纠纷,涉外诉讼及仲裁等多个领域。事务所以高素质的专业团队,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了广泛的客户基础。现为哈尔滨松雷集团实业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体育局、哈尔滨市规划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数十家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长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金融单位协作,年均办理案件300余件。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事务所近年来不断拓展业务服务新领域,诸如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医疗纠纷专项服务、企业海外上市等法律服务;同时,根据国家法制进程,在去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又适时开展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
为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素质,事务所实行律师专业化分工制度,事务所设有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民商业务一部、民商业务二部、民商业务三部、公司业务部及涉外法律事务部等业务部门,全所律师按照自己的专业特长申请加入相应业务部门,并由事务所定期考核律师的专业水平是否达到要求。多年来,事务所始终重视对律师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定期对律师的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检查考评。

     为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事务所建立了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评议社会热点问题,讨论复杂疑难案件,交流执业心得和经验,并且多次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著名法学专家学者,举办高水平的法律理论与审判实践讲座。

     事务所为保障客户权益,体现诚信服务的原则,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投保律师责任险,为进一步恪守“错案赔偿”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全力打造现代律师事务所形象

    金马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非常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吸纳,聚集了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现有执业律师33名,实习律师10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0名,高级律师2名;并聘请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教授、黑龙江WTO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法学专家顾联璜和其他退休的司法界知名人士担任高级顾问。

     在注重提高律师执业技能的同时,事务所也极力为每一位律师提供便利、舒适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事务所良好形象。事务所地处哈市中心地带,办公面积达3400平方米,有23个独立的律师工作室及三个开放式律师办公区;有高档、舒适、功能齐全的多功能厅、会议室、接待室、餐厅;还购进专业的健身设备设立独立的健身房、乒乓球室和洗浴室。事务所为每一名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配备崭新的现代化办公桌椅和人手一台微机,设立局域网站和共享空间,运用先进的事务所封闭式办公管理软件,全面实现了网络化办公。

三、热心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受到各界高度好评

    金马律师事务所始终保持崇尚公平、维护正义、捍卫尊严、弘扬法治的办案宗旨,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金马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寻求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以“弘扬法治、服务社会” 为己任,十多年来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数百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万余件次。近年来,又与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乡、香坊区幸福乡等多个郊区乡镇建立了常年法律服务联系,捐款捐物资助希望小学和农民工子弟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2005年,被黑龙江日报社授予“就业帮扶爱心大使”称号。

      2006年初,经事务所申请和有关部门考核,“黑龙江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在事务所挂牌成立。事务所抽调专门人员、设立独立办公区,建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竭诚为全省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李泽林主任兼任黑龙江省律协农民工维权委员会主任。一年多以来,事务所及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对维护全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

      多年来,事务所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高度评价。2004年至2005年,连续两年被哈尔滨市司法局授予“哈尔滨市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2004年,被《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信息发布中心评选为“质量信誉之星单位”;2004年,被哈尔滨市司法局评为“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先进集体;2004年,被哈尔滨市政府授予“哈尔滨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哈尔滨市司法局评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2006年,在全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被黑龙江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2007年,在社会信誉百姓评价活动中,被黑龙江报业集团黑龙江日报社组委会授予“百姓口碑最佳单位”荣誉称号。全所律师也多人多次受到各种表彰和奖励。全所律师认真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迄今在执业中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积极参政议政,踊跃谏言献策,为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金马律师事务所以贡献和服务社会为己任,坚持服务和服从大局,积极参政议政,不断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主任李泽林律师作为省人大代表,一直为改善黑龙江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广大律师合法权益而奔走呼吁。2003年,其提交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若干规定的建议》受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困扰黑龙江省律师界多年的会见难、取证难的问题得到全面改善。

      2006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城市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提高收费标准并按此追缴以前热费。该调整城市供热收费的标准由于溯及既往,违反了法律规定,引起了公众不满。为此李泽林主任通过“人大代表直通车”提交了《关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哈政办发(2006)2号关于调整城市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违法的建议》,该建议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不久,政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明确答复,按上调热费标准已补缴的2005年期间的热费全部折做下年的热费,从而使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令百姓非常满意。

      同时,李泽林主任还多次在人大会议上谏言献策。全所律师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在去年律师法修改向全国征求意见时,事务所组织律师认真学习,积极讨论,提出了几十条修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到有关部门。

     在今后的发展历程中,全所律师将一如既往地以“依事,依法,高质,高效”为服务理念,保持和发扬“严谨扎实、诚信敬业、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提高律师整体素质、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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